專業人員研習補助金申請計畫-「丹佛早療模式(ESDM)」初階工作坊
2025-05-26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發展遲緩兒童基金會(簡稱本會)為了促進專業人員願意在資源不足地區服務及鼓勵不以營利為目的投身於早療的專業人員們,提議撥付部份本會辦理研習經費作為補助專業人員(報名者)參與本會辦理早期療育專業人員研習相關費用,以下統稱「補助金申請」計畫。
【補助條件】
1.對象:(以下對象擇一)
- 取得各專業(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醫師、小兒神經科醫師、兒童復健科醫師 、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社工師、特教老師…等)任一專技執照或職業執照者。
- 任職於政府立案的非營利單位的教保人員,且年資滿2年以上。
2.補助條件:
- 有意或是已從事公益服務之專業人員。
- 參與本會辦理之「2025年丹佛早療模式ESDM-初階工作坊」後,願意配合本會推動早期療育服務。
- 未與您的任職單位重複申請補助。
【補助人數】本次補助5名。
【補助金說明】
- 補助參與本會所辦理之「2025年丹佛早療模式(ESDM)」初階工作坊。
- 補助金項目/金額:報名費5,500元。
- 補助說明:對應"合約"內容請參考《補助計畫說明》(最下面可以下載)。
【申請時所需繳交文件】
- 報名ESDM初階工作坊並繳費。
- 填寫申請表。線上申請表 (需登入google帳號才能填寫,若無google帳號可以填寫word檔案,最下面可下載)
- 專業證照(專技執照、職業執照、學歷證明)影本。
- 參與初階工作坊,在取得該主題研習結業證明後,後續用於工作/服務的計畫或是其他早療服務計畫(500字以上)。
- 就職單位認可證明。(若無固定就職於一個單位免附)
【申請作業、審核流程及公告方式】
- 本會於6月2日公告「2025年丹佛早療模式(ESDM)」初階工作坊補助金之簡章。
- 開放申請:6月2日至6月25日。
- 申請人報名ESDM初階工作坊並完成繳費。
- 申請人依據簡章說明,提交申請文件。
- 逾申請期限、文件不全、資格未符標準、資料造假或有其他資格不符情形者,將不予受理,亦不再個別通知。
- 待本會人員初審核後,提交給審查委員進行討論。
- 若有需求會單獨約面談。
- 委員進行最終審核後,公告資助名單於本會官網及個別通知。
【遴選原則如下】
- 就職於非營利單位或是公家機關單位為優先,總服務年資以超過2年者優先。
- 服務所在地區以台灣資源不足地區者尤佳;已在資源不足地區服務2年以上者優先。
- 同一年度且同個研習主題,以不重複單位為考量。
- 同一年度,以不重複補助對象為優先考量。
- 研習所學用於服務/工作計畫撰寫完善者優先。
- 於審核補助金候選人時,若有需求可約面試或視訊,以瞭解申請人狀況及對於未來服務規劃。
【補助金提供之方式】
- 申請人先繳交報名費,待審核通過後且雙方簽署相關文件後,其補助金扣抵「2025年丹佛早療模式(ESDM)」初階工作坊報名費一半費用(NT2750),剩餘一半費用視為保證金,後續依據合約期程陸續退還保證金。
- 申請者因先支付一半費用作為保證金,本會將開立補助費用的保證金收據。
【廢止或撤銷其補助金】
- 若申請者因個人因素,臨時取消參與初階工作坊,將視同放棄,不得要求將補助金換現金提供。
- 若經本會發現並未實際參與研習課程,或是未完成報名費要求之任務,將取消補助資格,不得要求將補助名額保留或是換現金。
- 申請人如有偽造相關證明文件,取得補助情事,一經查明,本會將追還已補助之相關費用。
- 若經本會發現,補助之項目及金額,與申請人就職單位補助有重複,則取消補助資格,若已取得補助金,將追討補助金並不退還收取之保證金。
- 申請人若未依據本補助辦法進行後續配合事項,本會將依合約內容,追討部份補助金或是不退還收取之保證金。
【其他注意事項】
- 取得資助資格,需與本會簽署合作合約書。
- 本會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收取之相關資料僅作為資助申請審核及未來相關課程通知使用,申請人提交申請資料視同同意本會留存其相關資料。
- 本次活動依據財團法人法第25條第3項第2款 「前一年度之接受補助、捐贈名單清冊及支付獎助、捐贈名單清冊,且僅公開其補助、捐贈者及受獎助、捐贈者之姓名或名稱及補(獎)助、捐贈金額。」規定辦理。
- 本會保有隨時修改及中止補助辦法之權力,修改及中止將公告於官網,不另行個別通知。
【聯絡人資訊】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發展遲緩兒童基金會
聯絡人:董小姐 聯絡電話:(02)27530855
電子郵件:fcdd@ms47.hinet.net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56號7樓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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