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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目前小孩就讀幼幼班下學期 3月剛入學
最近有申請到遲緩兒童的診斷書 也有社工教導我申請早療補助 一般家庭每月4000補助
想再請問 我的小孩有通報遲緩
學校說會幫忙申請巡輔老師來教導
請問「學校」可以申請補助7500嗎?
那「家長」也可以申請補助7500嗎?
跟我申請每月早療一般家庭4000補助
還有每月育兒津貼5000
會有抵觸嗎?
還是只能擇一呢?
謝謝解答
您提到的「7500元」就我們了解應該是指教育部針對「就讀私立幼兒園之身心障礙幼兒」的學費補助。這與「巡輔老師」是兩件事:
- 巡迴輔導(教育資源): 這是由教育局派駐專業人員/老師到園協助,旨在提供教學與環境適應的支持,這不是一筆發給家長的錢,而是一種「專業人力支援服務」,不影響您申請其他的經濟補貼。
- 學費補助(7500元): 若孩子經由鑑輔會鑑定為身心障礙(或具備特教資格)並就讀立案私立幼兒園,確實可以申請學前特教經費補助。該補助由學校彙整後向教育局申請,最後由政府撥款給學校或家長(依各縣市作業規定不同)。 如何申請及撥款,請您詢問就讀園所或是當地教育局。
育兒津貼、療育補助及學前特教補助 三個補助/津貼由於補助性質、目的不同,因此不相牴觸,可以各自請領。
只有開立語言的診斷證明,如果有上職能和物理,能申請職能和物理的交通補助嗎?
由於各縣市承辦針對補助審核細節有些不同,請您依據您實際狀況,詢問您欲申請交通補助的縣市承辦。
請問如果去年評估上如果寫不需複評,今年也要去醫院評估嗎?
您好,複評主要為了解孩子經由一段時間後,追蹤目前發展狀況,家長可自行決定是否複評。去年評估上寫不需複評,但您仍可透過觀察孩子這一年的發展來決定今年是否再去醫院評估。若有疑慮可直接與門診醫生討論。
掛號時未滿6歲,但早療聯評時已滿6歲,應該掛什麼科?
若醫院已告知您孩子滿六歲,無法使用早療評估資源。
若您的孩子是情緒、行為或是學習問題,建議掛「兒童青少年精神科(兒童心智科)」
若您的孩子主要是大肌肉動作、精細動作(寫字)或是語言發音問題,建議掛復健科。
若您不知道孩子發展較慢的狀況屬於哪一種,您可以直接掛復健科,醫師會依據孩子的需求轉診。
請問小孩今年8月入小一
評估報告是1141127完成
但下次評估是打不需要〔因為滿6歲了〕
這樣正常這份評估報告期限是1年嗎?
過了一年後 如果已經上了 小學 如果還要申請早療交通補助 是改付醫院的診斷證明嗎?謝謝
若未特別設定年限之評估報告書,通常效期為一年作為參考。
療育補助通常補助對象為:
1.未達就學年齡之疑似發展遲緩、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2.已達就學年齡,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同意暫緩入學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就上述補助對象說明,您孩子今年8月入小一,則不在療育補助範圍內。
小孩原本就都有在醫院、診所上物理、職能。學校這邊有幫忙申請巡迴老師,申請書上有寫「幼兒園接受療育服務之幼兒園學童不得申請交通費補助」意思是指小孩帶去外面上課也一併不能申請了嗎?
這句話意思應該只是針對 您孩子在幼兒園接受療育服務,該服務不能申請交通費補助。
您至醫院或是診所療育,還是可以申請交通費補助。
由於各縣市療育補助申請條件及細部規則有些許不同,建議您還是詢問戶籍所在地承辦「療育補助(含交通補助)」單位確認。您可以關鍵字打 >>xxx縣/市 療育補助 承辦電話。
請問補助那本被家裡的人弄不見怎麼辦?目前已經蓋了快3個月的章了
通常需請療育單位協助補蓋章,補足原本療育次數,且在政府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請。
建議您有相關療育補助文件問題,詢問各縣市承辦人會比較準確喔!
星期四有排一間A醫院早上上語言,星期五下午有排B醫院也是上語言,都是跑健保的,請問可以嗎?
由於是不同天不同地點,只要沒有被系統判定為過度醫療,則可以使用健保喔!
醫生認為只要再多刺激訓練就好,沒有疑似遲緩證明
這樣能去診所上健保課程嗎?
還是只能自費?
謝謝回覆!
您可以依據醫生建議要刺激的發展項目(語言、職能...等),至鄰近復健診所(掛號)詢問,是否可以使用健保復健,若您持有評估報告書,也可以帶評估報告書至診所給診所醫師參考。
但因為沒有評估報告及診斷證明,因此無法申請各縣市的療育補助。
另外,若醫院醫生有建議在語言方面多刺激,建議您可以選擇讓 孩子穩定至幼兒園上學,藉由學校生活,多與同儕互動,有更多發展語言的可能。
請問,我的孩子在幼兒園時期領有身心障礙診斷證明書(語言障礙),效期到小二。
學校老師說目前孩子是疑似生,需要申請鑑定的話,要向醫院重新申請診斷證明書。
目前我的孩子已經小三,那麼孩子目前還是有特殊教育學生的身份嗎?還是說只是普通學生的身份?謝謝回答。
醫院的診斷文件僅是教育端鑑定安置流程中,委員評估兒童是否需要特教資源的參考文件,若持有醫療診斷,在教育方面,不一定會被列為特教生。
教育端,學生經過鑑定安置流程後,會大致分為三種身份:普通生、疑似生及特教生。
照您所描述,老師表示孩子目前為「疑似生」,建議您詢問老師「疑似生」有哪些特殊教育資源協助,與「特教生」在資源支持上有哪些差異。
經過與學校確認,若您覺得孩子更符合「特教生」身份且有其他特殊教育資源支持的需求,而您跟學校老師討論過,老師告知可以申請重新鑑定安置流程,您可以依據該流程準備相關文件。
※重新鑑定通常有固定的時程,建議您主動聯繫學校老師,確認最近一期的申請截止日期。
若您所提到的"身心障礙診斷證明書"是指「身心障礙"手冊"」,手冊過期需走重新鑑定流程,您可以至戶籍所在區公所詢問重新鑑定流程及相關文件。
若您所提到的"身心障礙診斷證明書" 是指兒童在幼兒時期,醫生開立的單一張 "語言發展遲緩的診斷證明"。那您需要重新去醫院,掛醫院相關專科醫師(如:兒童青少年精神科、復健科),經他們診斷,若孩子有相關症狀,依據該症狀開立診斷證明。在使用該診斷證明及重新鑑定所需要的文件,提交申請重新鑑定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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