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到三歲發展遲緩狀況不易發現

2008-07-22

文/中華民國發展遲緩兒童基金會●林宜君老師

發展是一個連續性的過程,每個孩子發展的速度都不盡相同。當孩子在某方面的發展有明顯落後於大部份孩子的發展範圍時,孩子即有發展遲緩的現象。學前兒童有發展遲緩的情況是不算少見的,但是在早期療育的推動上,一直都有無法普及的困難在,尤其三歲以下的兒童。即使在早期療育制度已經非常完善的美國也不易進行。 

在台灣致力於早期療育的推廣時,零到三歲的遲緩兒往往很難被發現,有可能的原因如下:

第一,在孩童進入幼幼班前,大多數的孩子都是送到保母家。除了定期的健康檢查,專業工作者很難接觸與觀察到嬰幼兒,所以要主動篩檢這個年齡層的孩子不太容易。只能靠父母及其主要照顧者主動發現,並帶孩子到醫院做評估。 

第二,父母及照顧者無法察覺孩子細微的不同。大部分的父母與照顧者對於較明顯的發展里程碑都有沒概念,例如七坐八爬,什麼時候該走路,會說第一個字。但是細微的小肌肉發展、細部的語言發展、情緒發展上的里程碑更無概念。如果沒有很多孩子放在一起比較觀察,父母無法察覺到細部的不同。 

第三,父母親雖然覺得自己的小孩子在某方面的發展比較慢,往往父母親都抱持著長大就會好的心態,延誤治療的黃金時期。另外,有許多傳統的觀念會阻礙遲緩狀況被發現的原因語言遲緩是各個發展當中最常見的一種。但是在傳統上,家中的長輩都會認為慢講話的小孩以後只需要剪舌繫帶,或是只是因為個性較內向,只要上了幼稚園就會改善。 

若是錯過0-3歲治療的黃金時期,之後要花的時間與成本會比三歲以下來的多。另外,三歲以上的孩子已經進入幼稚園孩子已經可以了解自己也許和別的同學有些不一樣。除了治療本身,還要再考慮孩子本身適應的問題. 以語言發展遲緩為例,一個兩歲的孩子明顯在語言上落後可能是自閉症的徵兆,若是能及早發現,可以早期治療。另外語言發展與情緒發展是相輔相成的。孩子在無法表達自己的想法及挫折時,很容易有情緒不穩定或是打人的情形。在嬰幼兒人格養成的時期,如果因為語言限制無法表達自己的感覺,只能靠強烈的反應(打人或大叫)來表達,一旦孩子養成強烈的方式來表達,到了六歲七歲即使語言經過治療已回到正常的發展範圍,還必須花另外的力氣來處理孩子情緒的問題。 

在早期療育不易普及的狀況下,想及早發現三歲以下的孩童的遲緩狀況要從其父母及主要照顧者做起,尤其是新手父母.親職教育者需要積極地建立父母嬰幼兒發展的概念,以及提供對於孩子發展有遲緩的配套措施,並讓父母了解遲緩狀況並不是永久是可以經過治療改善的。因為父母是最了解小孩的第一線人員,若是父母能發現小孩細微的不同,並有正確的概念願意將小孩帶往醫院評估,才不會錯失三歲以下的治療黃金期。 

 

新進成員 林宜君 -嬰幼兒發展師 Infant-toddler developmental Specialist (ITDS)簡介: 

林宜君為本基金會新成員.大學畢業於輔仁大學兒童與家庭學系.為合格保育員. 在美國密西根州立大學兒童與家庭生態學系兒童發展組修習碩士學位,主修嬰幼兒發展與親職教育. 曾在美國波士頓Harbor Area 早期療育(0-3)團隊擔任嬰幼兒發展師Infant-toddler developmental Specialist (ITDS). 與各種領域(治療師,心理師,發展師,社工師)組成團隊,共同評鑑嬰幼兒發展.以家庭為服務單位,到宅提供父母情緒支持以及一對一遊戲提升嬰幼兒發展.另外,在修習碩士學位時, 曾帶領嬰幼兒親子遊戲團體.在團體中以遊戲的方式提升嬰幼兒發展,用輕鬆的方式與父母討論嬰幼兒發展. 藉由每周特定的討論主題建立父母對於發展的基本概念,提升發展的方法,以及可能發展持緩的跡象.並進而預防遲緩兒被忽略的狀況. 

曾受過以下專業訓練:


  • 貝萊嬰幼兒發展評量第三版 (0-3歲)

  Bayley III Scales of Infant and Toddler Development


  • 新生兒發展觀察評量 (0-3月)

  The Newborn Behavioral Observation (NBO)

 

  • 親子關係促進與父母與照顧者關係建立 (0-5歲)

  Brazelton Touchpoints Approach

 

國際嬰兒按摩協會 (IAIM)認證嬰兒按摩講師候選人 (0-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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