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煩(5)母職與父職的隱憂—照顧者的草擬性空間
2007-10-16文/臨床心理師 陳麗美
真美回憶到:當初因為小樂早產出生需要急救,人在外地工作的父親打電話到病房告訴護士說不要急救,護士不知道要怎麼辦,哪有爸爸說不要急救的。就叫我聽電話。我覺得說,我要給他機會,如果不給,我會良心不安,那時就跟他有些不愉快。她說:「他比較理性他認為說,可能沒辦法教,可能這種孩子要治療到好也…,他看得很遠,可能沒有辦法。他將來可能長不大」。
未來的事情真的就如照顧者所猜想的如此「那」般的發生嗎?我們知道這其實不過是一個「草擬性」(discursive)[1]的思維,照顧者的思維只是一種可能性罷了。如小樂的母親說:「我那時候我就是沒有辦法判斷說他將來有沒有希望,所以我給他希望。」希望是種可能性,孩子可能不會長不大,可能有機會獨立成人。因為無法確實知道未來的可能想像,所以作為照顧者的母親在「要不要急救」的這個考慮上是以「給機會」的行動來執行主體的照顧作為。小樂的媽媽說:「根本不知道換不換血到底會怎樣,所以有機會當然還是要給。」
做為母親這個照顧者的考量當然不只是要不要「給機會」的考量,還有做為母親的角色,生殖代理人的承擔。小樂媽媽說:「那時說要急救,他就打電話到病房說不要急救,但是又想回來我已經流掉一個,萬一這個又保不住,我因為連續流產將來生不出來,他會不會怪我呢?那這個孩子當然要給機會留下來,況且醫師說可以換血,又沒說換血會怎樣。如果不換第三次血,搞不好更嚴重,他會怨我一輩子嗎?」
作為生產的重要承載體,母親的責任是必須要生下孩子,「孩子」對於母職經驗的象徵意義在於要生出小孩,才是母親。我們華人的文化傳統中,一個女人無法替夫家生出兒子讓夫家斷絕香火,絕子絕孫是大罪過,當擔心生不出小孩的時候,對於眼前這個孩子,當下性的把握變成是「給機會」讓照顧者成為母親和對夫家交代的重要介質。在給孩子生存機會的同時也是給照顧者機會成為母親和不會成為罪人,如果不給機會,照顧者就有無子和成為夫家罪人的隱憂。
生不出小孩是做為母親在「要不要急救」這個決定行動上隱而未顯的擔憂,生不出孩子是照顧者當下的憂慮,對於會不會生出一個殘障的孩子,並不在做為母親的照顧者考量的範圍裡,如小樂的媽媽說的話:「況且醫師說可以換血,又沒說換血會怎樣。」
就「生不出小孩」或不孕的身體而言,女性擔任懷孕勞動的生物性,的確促使無子女成為社會規範的聚焦點。女性由於在家庭制度中往往以母職為重,親近的親屬網絡更加重生殖管束力,而在經濟體系中也較難以高報酬高聲望的工作作為主要的自我認同,因此較難逃脫不孕/無子所遭的貶抑(吳嘉苓,2002)。
生不出小孩的母親與生出殘障孩子的母親都同樣要承擔著母職的責任,許多的母親總是默默承受許多的指責和不諒解。有一天,小恩的媽媽美雅對婆婆[2]感到不滿,因為前天前婆婆看到店裡的小姐,她在跟小恩說話,她就跟小姐說:「這個孩子憨憨,他不會說話。」婆婆還說:「這個媳婦憨慢,生嘎這款的孫也不會說話!」。例如在謝奇宏[3](2001)的《獨角獸請你教我怎麼飛》一書中,謝奇宏的媽媽說到:當我推車帶孩子去買菜,總會聽到別人毫不保留的感嘆:「真可憐!怎麼把他生成這樣子。」媽媽說到對婆婆的虧欠:婆婆是最疼愛奇宏的人,看到長孫該坐的時候還不會坐,每次提及總是哽咽。…心中覺得對不起她老人家,給她生個不正常的孫子讓她操心,但這又豈是我願意的!
蘿莉.萊爾(2001)《如果妳沒有小孩》提到:文化腳本的單一,與制度設計的不友善,讓女人不管生或不生,都不對勁;沒生是逾越社會規範的冒險,生了卻又可能是面臨犧牲自我的一場豪賭。
小樂母親是一個職業婦女,她只能以她有限的資源儘量的給孩子機會,在醫療資源和社會福利制度不完善的當時,努力的給小樂相關的支持和資源。「就近有的資源我給他,阿我的能力在我所及的範圍內,那個有比較好我會去,其他太遠的地方我辦不到,那個是我能力範圍以外的,我不會做這種事。」。謝奇宏的母親有著插花的藝術天分和專業的工作表現,卻依然為這個腦麻的孩子背負著婆婆的指責,為了孩子受教育的機會,隻身帶著三個孩子遠赴全然陌生的國家--南非去尋找機會。母親在母職的經驗上,必須犧牲自己的獨立自主性,必須盡力的提供可能的資源給眼前這個需要照顧的孩子。
當然不是只有女性才會有這樣的虧欠與自責,小樂的爸爸說到他對於父母的虧欠:「當然我父母親,他們不講我也知道,他們心很痛,因為長孫嘛,無可否認,再則我爸又是受日本教育的人,又很年輕就當局長的人,對不對?他其實很愛小樂啦,我不要否認他,也是跟他玩,可是他也是心也…,他容易看到人家在含貽弄孫,我從他表情我知道他淚往內吞,怎麼會這樣子?」。
[1] Discursive在字典裡是散漫的、草擬的、無秩序的意思。所有的問題都涉及discursive space,發生的事情在那裡是不成形的,一旦事情成形也只不過是草擬出來的一個圖樣而已。草擬空間是人在世存有的未決空間。(余德慧,1998)
[2] 美雅的婆婆和公公原來住在彰化老家,因為在美雅生完孩子之後,來花蓮玩,順道看他們一家人和嫁到瑞穗的女兒,沒想到公公卻意外大中風,一病不起,只好由他們承接起照顧爸媽的責任。公公長期住在安養中心,婆婆留在花蓮和他們同住,身體漸漸無法行走,失去嗅覺,沒辦法控制自己的小便,常常像個小孩一樣,想做什麼就要做,告訴她的事情,她轉個身就忘,又會再問一遍,也是一個需要照顧的人。
[3] 本身也是一位腦性麻痺的患者。在十四歲的時候母親帶著包括他在內的三個孩子移民南非,他在南非就讀腦性麻痺的特殊學校(Vista Nova),啟發他學習的能力,接著完成開普敦大學歷史系文學士,碩士的學位。。
回文章更新總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