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音樂治療在特殊教育的應用
2005-01-22文/林芳蘭音樂治療師
音樂治療的專業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形成的,起因是源於照顧傷兵的醫護人員放音樂給傷患聽,發現能轉移疼痛的注意力、緩解痛苦,進而加速復原情形。二次世界大戰之後,音樂治療被美國政府列入士兵復原計畫中,也開放了「音樂治療(Music Therapy)」這個專有名詞在現代社會中的新生命。
早在十九世紀初,美國有些特殊學校(當時稱為盲啞學校),就有專為視障生及聽障生規劃的音樂治療課程;許多特教領域的老師也從自身的教學經驗中,很自然地發現音樂對特殊孩子得吸引力。因此,在一九四0年代,美國在大學中開設了音樂治療的課程,參與進修的學生,大部分服務的領域都是特殊需求的學童。發展至今,音樂治療的領域涵蓋了教育、復健及精神醫學的範圍。
音樂治療與音樂教育的分別,在於音樂治療強調非音樂的學習;也就是說,音樂治療師設計豐富的音樂活動,幫助學童的語言發展與表達,強化肢體運動協調復健功能、幫助認知學習、統整感官的多元經驗(包括視覺、聽覺、觸覺、運動量等)、引導情緒表現並予以適當回應、以及促進人際互動經驗等,有別於音樂教育中視譜、辨音、認識節拍、學習樂理等音樂知識的培養。音樂治療因為牽涉到治療,療效的評估自然是必要的,在教育單位中,有賴老師、家長、音療師、及其他專業(語言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或醫護人員)所形成的團隊,為學童量身打造個人的學習目標。
音樂治療師與孩童互動的媒介,當然是最吸引力的音樂了。治療師以各種可能的方式呈現音樂,包括(一)傾聽:訓練聽覺專注力及持續力,並訓練語言中的接受性語言。(二)歌唱:引導及訓練發音,理解歌詞的能力,學習抽象的認知活動(例:方向、數字、形狀等)。(三)敲奏樂器:肢體粗大動作及精細動作的訓練,培養休閒技能,學習與人合作、分享。(四)律動舞蹈:以肢體回應音樂,在過程中訓練動作協調與統整,感受同樂的樂趣。(五)創作:治療師為孩子創作喜歡的曲目,或引導孩子表達內在感受及想法,以音樂呈現,建立自信心及成就感。
音樂的世界豐富多元,在音樂治療的領域中,不分能力、障礙類別及喜好,一定能為學童找出適合學習的管道;讓音樂引導孩子進入快樂學習與主動參與的境地。為孩子學習的道路綴上跳躍的音符。
※對音樂治療想有深入了解,可參閱(1)先知出版社-音樂治療一書;以及(2)心理出版社-兒童音樂治療:張乃文著;或(3)上網站:a.中華民國應用音樂推廣協會(二00五年底將更名為音樂治療研究協會,網址:home.kimo.com/mtat89)。b.美國音樂治療協會,網址:www.musictherapy.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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