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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們住在新北市三重區,
由於之前取得發展遲緩證明書的醫院(長庚)已無法再繼續做早療評估和開診斷書,
但又因為社會局要求要有一年內的診斷書才能申請補助,
而診斷書已經超過一年,但又有持續接受早療之需求,
而礙於申請期限,較難等待各大醫院皆要超過半年後才能排到的評估時間,
因此想請問您們,是否知道有哪間醫院哪位醫生是願意在未完成綜合評估前就先開發展遲緩診斷書的,以便於家長申請早療補助的嗎?
感謝您們的答覆!

專業回覆2024-04-15

您好,113年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聯絡資訊 供您參考,建議可先至醫院掛門診,請醫生開立診斷證明書,並在說明欄標註「兒童確實有療育需求,因此建議療育於**月**日開始」,以避免日期沒有銜接而影響療育補助申請,但每個縣市審核標準可能有些許差異,建議洽申請補助窗口: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托育科02-2960-3456分機3652、3662、3867。

請問診斷證明寫一年,聯合評估報告壓兩年?今年醫院打電話來說沒辦法安排評估。這樣有需要預約別間醫院評估嗎?還有通報只要通報一次就好了,還是需要每年通報,謝謝

專業回覆2024-04-03

您好,請依據評估報告書上面效期為準,如到期才可進行下一次的評估,可不同醫院或同醫院。

至醫院做聯評時,醫院有向相關單位通報之義務,同時當地社政單位的社工會提供適切服務,且受理通報後社會局會有紀錄,無須年年通報。

請問超過6歲大班的孩子,早療補助能申請到入小前嗎?

專業回覆2024-04-03

您好,早療補助可一路領到當年度入小學前,但因各縣市政府規定未必一致,建議洽 申辦單位窗口 或 所屬縣市之通報轉介早資/個管中心

請問有在醫院及診所上職能課程,那補助油資方面是否兩邊都能申請呢?還是擇一呢?

專業回覆2024-03-27

只要是政府核可的療育單位及療育項目,該趟次皆可以申請交通費補助,但同一日於同處進行二次以上早期療育項目者,其補助以一次為限。

各縣市補助規則、細節有些微不同,建議您詢問各縣市社會局承辦早療補助的窗口。

您好,我的孩子目前五歲,正等待今年要申請公幼學,目前也有在上語言治療跟職能治療的車程。目前已持有[兒童發展綜合報告書],也申請了身心障礙手冊,但還未拿手冊,還在等待,想事先請問兩種補助能一起申請使用嗎?還是只能擇一項使用,之後上學了該使用哪一項補助對孩子比較好?謝謝。

專業回覆2024-03-26

您好,由於您未告知您所在哪個縣市,因此以下以台北市補助原則回覆:

若您是要詢問發展遲緩兒童的「療育補助」,與身心障礙者的「生活補助」是否可以同時請領,這兩項補助不衝突,因此只要您孩子及家庭狀況符合資格,皆可以請領。

療育補助過往補助到6歲,但現在每個縣市補助年齡有些不同,因此建議您詢問縣市社會局,療育補助可以請領到幾歲。

身心障礙相關補助有許多種(身障生活補助、身障照顧者津貼、所得稅額減免、教育補助、社會保險補助、輔具補助、生活輔具補助、生活輔具用電優惠各項交通補助/補貼),要依據您家庭及兒童實際狀況,才能確認是否符合申請。

有關補助問題,若您有社工在服務您,建議您可以優先詢問社工。若無社工協助,建議您可以詢問所在縣市的社會局、通報中心(發展中心、早資中心)的社工。

身心障礙相關補助可洽詢縣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可於每日早上8點至晚上10點撥打福利專線「1957」詢問。

以上回覆。 

可優先入園嗎

專業回覆2024-03-26

您好,以台北市為例,申請資格須 年滿2足歲以上-未滿6足歲 之身心障礙(含發展遲緩)幼兒,並設籍北市且有居住事實。

報名時,需檢附相關資料,詳情請見簡章,其中「有效期限內的證明文件」僅擇一提供,包含身障證明(未逾重新鑑定日期)、重大傷病證明(未逾有效日期)、綜合聯評報告書(未逾下次評估日期或完成日期於申請日前1年內)、區域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開立日期於申請日前6個月內)。

聯絡窗口: 台北市南區特教資源中心8661-5183 分機706、708、721

 

小朋友目前在桃園部桃做物理早療,固定禮拜二
想要新增新光醫院的物理早療,固定禮拜三

這樣是要自費還是健保有給付

專業回覆2024-03-20

可以在不同單位做同一種療育項目。

有自費也有健保,需依據您掛號的醫院認定為準,建議您在給醫生看的時候,再次確認是健保還是自費。

您好!請問醫院開的早療綜合評估報告是可以申請暫時沿用1-3個月效期的嗎?或者請問可以如何救濟?我們家中班小朋友去年透過醫院鑑定及幼兒園申報,這一學期有取得遲緩的特殊生資格及其教學資源。
舊的早療評估報告書效期到2024年6月,所以去年12月及今年3月我們有提前看診,跟醫師表示需要安排預約再評估,以便6月取得新報告。但是醫師說按照醫院的SOP, 只能等現在的報告書6月過期之後,6月開醫療單安排7月評估,9月拿到新報告。那麼6-8月將沒有在效期內的報告書可以使用。但是幼兒園通常6-8月就會送件向特教單位申報學生的遲緩,幫助學生申請新學期的特殊生資源。請問政府特教資源的審核單位或早療診所會接受暫時沿用舊報告書的辦法嗎?擔心6-9月的空窗期,小孩會錯過新學期的資源。謝謝!

專業回覆2024-03-12

您好,您可在門診時,請醫生協助開立診斷證明書,並在說明欄位標註「兒童確實有療育需求,因此建議療育於**月**日開始」,補助起始便可追朔,以避免日期沒有銜接而影響療育補助申請,但每個縣市審核標準可能有些許差異,建議洽所處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或過往申請補助的窗口。另外,報告書上的時間如過期是無法沿用的。

 

請問可以安排同一天在A診所上語言課、B診所上職能課嗎?

專業回覆2024-03-12

您好,目前尚未有此限制,如有疑慮,建議洽所處縣市政府社會局(處)兒童及少年福利科窗口諮詢

請問可以在A醫院做語言評估,到B醫院做聯評嗎?

專業回覆2024-02-05

您好,醫生會依照兒童情況安排各項目的評估,具完整性,故無需要另外至其他醫院排單項目評估。


上述內容尚未回答我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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