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早療簡介
前言
認識早療
   
[基金會首頁] -> [早療簡介] -> [認識早療]

【認識早療】

【什麼是遲緩兒童】

隨時注意孩子的發展,小小關心將是大大助益~
發展遲緩兒童是指在認知發展、生理發展、語言及溝通發展、心理社會發展,或生活自理技能發展等方面,有一種或數種、或全面性的發展落後或異常的情形,而需要接受早期療育服務之未滿六歲的兒童。

一般而言,遲緩類型可分為:認知發展遲緩、動作發展遲緩、語言及溝通發展遲緩、心理社會發展遲緩、生活自理技能發展遲緩以及全面性發展遲緩等。其常見的狀況有身體病弱、語言表達及溝通能力較差、藥物依賴、社會與情緒行為發展較為緩慢、注意力無法集中或持續性較差;幼兒亦常同時伴隨各種學習障礙、動作發展遲緩等情形。

【如何及早發現遲緩兒童】

~寶寶的成長是不能等待的,您的一小步關係他未來一生的幸福。~

家中寶貝的誕生與成長是父母與家庭的喜悅,為確保孩子的正常成長,您必須隨時留意孩子的發展狀況,而觀察則是最重要的步驟。若您在平日觀察中發現孩子有異樣時,請先不要緊張或慌亂,您不妨藉由下列方式,進一步檢視寶寶的發展是否正常。

利用兒童健康手冊觀察、對照零至二歲兒童發展量表、對照三至六歲兒童生長發展量表、對照健康寶寶成長紀事、對照幼兒發展里程碑

【形成遲緩的原因】

大部分發展遲緩的原因是未知的,目前已知的原因僅有25%左右。當胎兒在出生前後,其神經系統及肌肉骨骼系統受到直接或間接、急性或慢性之病因的損傷,都會造成發展遲緩的現象,當中又以遺傳和環境因素的影響最大,包括:基因突變、早產、營養、家長教養方式、先天性疾病及後天疾病等。

【早期療育的目的】

發展遲緩是種現象,包括認知發展遲緩、動作發展遲緩、語言及溝通發展遲緩、心理社會發展遲緩、生活自理技能發展遲緩以及全面性發展遲緩等類型的兒童,若能及早發現並接受適當的療育,可減輕發展遲緩的現象或甚至將遲緩的現象予以消除,不僅能增加孩子融入社會的能力與機會,並可減輕家庭的負擔及社會成本。

三歲以前是嬰幼兒腦部細胞發展最快速的時期,若兒童此時有功能受損或遲緩的現象,應即時給予補救,以確保他未來的發展。因此零至三歲可說是早期療育的黃金關鍵期,而及早發現與早期介入則是不二法門。

【早期療育的對象】

凡經過各醫院發展遲緩兒童聯合評估中心或評估醫院,其醫療團隊人員診斷評估確定有發展落後或疑似遲緩之兒童(包括6歲以前身心障礙兒童),均是早期療育服務的對象。一般而言,最佳的療效期為0-3歲,但國內兒少法規訂為6歲以前。

此外一些高危險群的兒童,如環境污染、早產、黃疸等,及低社經地位、文化刺激因素或家長教養態度不當者,均有可能成為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早療服務的流程】

如何讓您的孩子及早趕上起跑點~

早期療育服務是一種制度化且連續性的服務,包含發現及初篩、通報及轉介、評估、療育及家庭支持等,若兒童經初篩被發現有疑似發展遲緩時,即由早療相關工作人員,如專科醫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聽力檢查師、視力檢查師、護士、社會工作師、幼教及特教教師、保育員等,將前述服務項目予以結合,使遲緩兒童能得到完整的服務。

1. 發現及初篩:

當家長與專業人員觀察到兒童有疑似發展異常現象時,可透過簡易篩檢工具來檢測兒童心智與生理發展狀況,或由專業人員做簡易的評量,以便初步找出可能為發展遲緩的兒童。其方式有產前檢查、新生兒代謝篩檢、兒童健康檢查、衛生與親職教育等。

2. 通報:

「從事與兒童業務有關之醫師、護士、社會工作師、臨床心理師、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及其他執行兒童福利業務人員,發現有疑似發展遲緩之特殊兒童,應通報當地直轄市與縣(市)主管機關。…」。目前遲緩兒童之通報採責任通報制,家長或前述工作人員發現有疑似遲緩現象時,應向通報轉介中心通報。

3. 轉介:

通報轉介中心社工員對於接案之遲緩兒童,應先做個案建檔管理,並根據兒童之發展狀況,將其轉介至評估、療育單位,使其儘快獲得所需之服務。而通報轉介中心之服務內容有:受理個案通報、安排或轉介評估、安排個管服務(指派個管員協助家庭協調與統整資源,並從中培養家庭解決問題的能力,使個案獲得所需的服務)、召開療育會議、擬定個別家庭服務計畫、轉介療育資源、諮詢服務、追蹤及轉銜等。

4. 評估:

目的在透過專業團隊診斷兒童之全面發展狀況,瞭解其是否有發展遲緩的問題,以作為後續療育服務提供之參考。目前由衛生署補助成立「發展遲緩兒童聯合評估中心」,提供專業團隊之聯合或特別門診方式進行評估,除可獲得較精確的評估結果,而家長較易接受外;亦可減少家長往返醫院、不同科別掛號與等待的時間。目前全省已補助成立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而各縣(市)政府衛生局亦有補助當地醫院成立評估醫院。

而評估團隊的成員包含專科醫師(小兒科、復健科、兒童心智科及兒童青少年精神科等醫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聽力檢查人員、視力檢查人員、社會工作師與特教老師等。

5. 療育:

旨在協助遲緩兒童及其家庭結合醫療、教育與社會等方面的服務措施,以改善兒童本身的發展,減少往後生活上產生障礙的機會。包括醫療復健、教育訓練及家庭支持(如社會福利措施、資源使用技巧及教導家長訓練技巧等)

【家長如何自助】

許孩子一個未來,您的最佳幫手就是自己~

當發現孩子是遲緩兒童時,很多父母常會感到徬徨無助或無法接受,此時請切記:家長是孩子第一個也是最重要的老師,您必須先做好自己的情緒及心態的調整;且在孩子接受療育的過程中與專業人員保持密切的配合,建立相互信任與平等的夥伴關係,甚至從專業人員給予的技巧教導中,學會居家簡易訓練孩子的技巧。

而要建立家庭成員與專業人員的夥伴關係,持續的溝通是相當重要的,而溝通是建立在互相信賴和尊重的立足點上,如此方能增加自我問題解決的能力、生活管理或溝通技巧,提昇個人的知識及技巧,更重要的是進一步成為孩子接受療育的最佳助手,將可強化早期療育的效果。

【早期療育服務團隊】

早期療育是一個重視團隊工作,強調專業間整合的服務,必須由各類的專業人員依兒童個別需求提供必要之服務,包括醫療復健、特殊教育、社會福利等不同體系專業人員共同參與。其團隊成員包含醫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聽力檢查人員、視力檢查人員、社會工作師、幼教老師及特教老師、公衛護士等。各專業人員扮演的角色如下:

1. 醫師:擔任發展篩檢者,協助發現問題及後續評估時的成員,甚至提供療育建議報告。其通常採用問診、觀察、身體理學檢查、全面性發展評估、神經學檢查,診斷性會談及各種檢驗,給予各項發展功能之專業診斷,且擔任評估團隊領導者,決定是否需轉介其他專業做進一步評估及療育,並在醫療團隊中擔任協調者角色。其成員包含小兒科、復健科、兒童心智科、精神科及遺傳內分泌等專科醫師。

2. 職能治療師:利用晤談、觀察及評量方式,瞭解兒童之物理環境、自我照顧能力、動作能力表現、感覺統合功能等項目。並運用直接介入、提供諮詢、專業間互相教育的方式,提供必要之職能治療服務,並教導家長訓練的技巧,及提供相關專業人員諮詢等。

3. 物理治療師:利用自然觀察或客觀的測驗工具進行兒童發展的評估篩檢,如骨骼肌肉、動作控制能力與日常生活的評估等,同時整合評估結果做出適當的療育建議,為兒童進行物理治療計畫,並教導家長治療的技巧以及提供相關專業人員諮詢服務。

4. 語言治療師:利用自然觀察、遊戲方式、訪談家長及測驗等方式,評估幼兒的溝通及語言行為,評量項目包含溝通行為、聽覺理解、口語表達、構音能力、說話流暢度、口腔靈敏度以及輔助溝通系統等。同時提供兒童直接的語言治療服務,以及家長或相關專業人員的諮詢與協商等。

5. 臨床心理師:可協助設計並運用篩檢工具找出疑似個案,並利用標準化測驗參與評估兒童的認知、注意力、性格、行為及情緒與學習障礙等發展,並依據兒童之狀況提供心理治療、行為治療、遊戲治療、家庭諮商與親職教育等服務。同時也提供家長及其他專業人員心理與社會方面之諮詢服務。

6. 聽力檢查人員:利用行為觀察、制約、遊戲、問卷及電子儀器來評估幼兒的聽覺靈敏度、聽覺分辨與聽覺理解能力,如聽覺靈敏度、耳神經學之檢查、語音聽力檢查等。也提供兒童聽能訓練與復健之指導、聽力保健諮詢,以及聽覺輔助器具的選配、復健及其效益評估。

7. 視力檢查人員:利用行為觀察、外觀評估、遊戲、問卷篩選及儀器來評估幼兒的視力發展。包含弱視篩檢、屈光狀態檢查、視力檢查以及立體感篩檢等項目。

8. 社會工作師:為早期療育服務過程中最早介入的專業人員之一,提供兒童及其家庭各項直接與間接的服務,包含資訊的提供、資源的轉介、評估與療育服務的提供、資源的倡導、家庭成員情緒的支持、專業團隊成員的支持、以及個案的管理等。

9. 幼托老師或特教老師:是兒童問題的早期發現者、教導者與諮詢者。藉由教學互動中觀察與評估幼兒狀況,經由跨專業之整合為發展遲緩兒童擬定個別化教育方案(IEP),設計不同的教學課程與內容,也安排其他專業人員至機構提供療育課程,並直接訓練兒童,以及教導家長居家教養兒童的技巧。

10. 公衛護士:是兒童發展的初步篩檢者與諮詢者,提供營養、預防注射、醫療資源、生長發育、家長心理支持、收集醫療史與疾病史,以及安排就診評估及療育會議等。

 
 
©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Foundation for Children with Development Delay. 發展遲緩兒童基金會 版權所有
國絡多媒體贊助製作
基金會首頁 幫助我們 連絡我們 留言板 資源連結 認識我們 早療簡介 出版品 活動看板 權益法規 育兒錦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