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緣起】
根據國外先進國家的統計顯示,發展遲緩兒童(簡稱遲緩兒童)約佔學齡前人口6~8%,據此推估國內六歲以前的學齡前兒童,將有10萬人可能會有發展遲緩的問題,包括認知、語言及溝通、動作、社會情緒性及生活自理等方面等。對於這些發展比較慢的幼童,可能同時具有一種或多種遲緩的問題,若能平日就多注意孩子一些並瞭解孩子的發展,且在關鍵的時候予以介入,提供如醫療復健、特殊教育、心理諮商,福利服務、親職教育及家庭支持等必要之協助,也就是我們所說早期療育服務,將可以協助孩子、父母,甚至對家庭及社會。
目前國內對於遲緩兒童,並沒有一套完整的早期療育制度,包括篩檢、發現、通報及轉介、評估及療育等,以致許多遲緩兒童因而錯過三歲以前及早介入的關鍵期,因而造成對遲緩兒童、家庭及社會等方面無可挽回的遺憾。
早期發現早期療育是一個極其複雜的制度,強調在三歲以前對遲緩兒童發展之篩檢、通報、評估、提供療育,使兒童能在自然環境下(含在家裡、兒童熟悉的場所等)接受療育訓練,並提供家庭各種支持(韓家長親職教育、技巧訓練等)。在政府方面除需要社政、教育及衛生單位之通力配合推動外,經費、行政人員及專業人力亦極其缺乏。而絕大部份的家長對自己孩子的發展遲緩現象都沒有警覺性,很多都是到了入小學後與其他同學比較才發現,而此時已錯過三歲前之最佳療效期。如何提昇家長對三歲以前(三歲以後療效就較不顯著)兒童發展指標之認識及警覺性,社會教育及宣導亦不可或缺。
本基金會之成立,期盼能協助推動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制度之落實,使得遲緩兒童均能得到他所需要的療育服務,減輕家庭及社會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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