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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12歲還不會認字

專業回覆2023-04-12

若小孩目前就讀普通班,建議請學校做校內特殊教育鑑定。
若孩子已在校取得特殊資源,建議您與兒童目前的導師及輔導老師討論,就孩子目前的狀況,如何能一起協助他。

若您欲取得醫療診斷,您可以至「兒童青少年精神科」做更全面性的診斷。

從熟悉兒童發展狀況的醫師、治療師及老師討論,會更能依據兒童實際狀況,提出適合的協助方式。

您好,戶籍在新北市,但早療單位在基隆市,請問跨縣市上早療可以至新北市申請交通費補助嗎?

專業回覆2023-04-06

可以的,但此「早療單位」需新北市政府認可之單位。

相關療育補助說明,您可以參考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https://www.sw.ntpc.gov.tw/home.jsp?id=184&parentpath=0,4&mcustomize=multimessages_view.jsp&dataserno=201802080034&t=null&mserno=201711200014

若您有其他療育補助相關問題,可以去電新北市政府社會局:(02)2960-3456分機3652、3662

請問在台北市社會局看到的新消息:「取消同一日於不同處進行二次以上早期療育項目限制」~所以現在是否可以同一天在不同醫療院所都安排上職能課呢?

專業回覆2023-02-17

您好

「同一日於不同處進行二次以上早期療育項目者,其補助最多以二次為限」,這項規定目前還有喔

但您標題所提問之放寬早療規定,依據 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表示:「取消同一日同處進行療育項目者,其交通費及療育訓練費僅得擇一補助之限制」,故同一日在同處進行療育項目者其交通及療育費可同時補助,但因補助單位為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建議您可致電詢問承辦單位。

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

聯絡電話:02-27208889

 

目前只做職能跟物理職能評估,確定需要早療,但是還有一項心理衡鑑還沒做,這樣可以申請早療的服務嗎?

專業回覆2022-07-20

您可以先詢問您評估的醫院是否可以排療育,若您是要去其他診所或是醫院療育,您可以告知醫生您的需求,並詢問是否可以先開立診斷證明,讓您可以用診斷證明去安排療育課程。

請問已經在A醫院進行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也拿到報告了,可否拿評估報告到B醫院安排早療課程?

專業回覆2022-03-11

可以的,目前沒有限定一定要在評估的醫院安排療育。

請問新北市申請早療補助有需要先通報社會局(社工)才能申請嗎?還是只要有醫生診斷證明跟上課就可以?補助月份有規定1-3月、4-6月這樣一次嗎?還是2月才開始早療就是2-4月、5-7月...這樣下去也行?

專業回覆2022-01-28

親愛的家長您好,針對您的提問

首先療育補助,是可以自行申請的,請洽戶籍所在地社會局辦理,

另外補助對象,因不知道您的所在縣市,以台北市為例是指設籍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且已通報本市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通報及轉介中心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未達就學年齡之疑似發展遲緩、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2、已達就學年齡,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同意暫緩入學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前項所稱疑似發展遲緩、發展遲緩兒童,指持有衛生福利部輔導設置聯合評估中心或地方政府認可之醫院開具之綜合報告書(有效期間依報告書有效期限認定之)或疑似發展遲緩、發展遲緩證明書(有效期間自開立日期起算一年內為有效)者;所稱身心障礙兒童係指領有本市核(換)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證明者。

另外您提到補助月份是以月為單位,申請人應於療育當月次月起3個月內提出申請,例如1月份去療育,補助期限應為2/1至4/30日止,2月份療育,申請期限為3/1至5/31日止前提出申請,您可以評估要每個月都申請或合併申請,但要注意申請的期限喔!

因各縣市政府療育補助規定,可能有所差異,建議您還是可以打去戶籍地社會處詢問喔!

請問早療補助是0-6歲,那6歲2個月還可以補助嗎?

專業回覆2021-06-24

媽媽您好:療育補助補助對象以(一)未達就學年齡之疑似發展遲緩、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或 (二)已達就學年齡,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同意暫緩入學 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故只要孩子未辦緩讀 或 未入國小就讀,仍可繼續請領,謝謝 

請問一下,在有配合的評估醫院復健科看診,開了診斷書(發展遲緩),但沒有做聯合評估,這樣到一般早療診所上課,也能申請補助嗎?

例如平鎮壢新醫院開診斷書,無安排聯評,一般診所上課

謝謝

專業回覆2021-03-29

您好,因您未告知孩子的戶籍所在地,但從您選擇的醫院猜測您戶籍為桃園市,依據桃園市公告之療育補助申請資格(詳細內容如下):

一、補助對象:

設籍桃園市(以下簡稱本市)之兒童(含安置於機構及寄養家庭),且已通報本市兒童發展通報轉介中心,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未達就學年齡之疑似發展遲緩、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二)已達就學年齡,經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同意暫緩入學之疑似發展遲緩、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前項所稱疑似發展遲緩、發展遲緩兒童,指持有經衛生福利部輔導設置聯合評估中心或地方政府認可之醫院開具之綜合報告書(有效期間依報告書有效期限認定之)或(疑似)發展遲緩證明書(有效期間自開立日期起算1年內為有效)者;所稱身心障礙兒童係指領有本市核(換)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者。

 

依據上述標注黃底的文字說明,您的孩子有可能符合其中一項為『(疑似)發展遲緩證明書(有效期間自開立日期起算1年內為有效)者』,但要確認您的孩子是否有"通報桃園市兒童發展通報轉介中心"。

詳細資格及申請方式還是建議您致電桃園市社會局詢問,以下提供相關網頁及聯絡資訊給您參考:

聯絡人 :桃園市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
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319至6323

桃園市療育補助說明網頁:https://sab.tycg.gov.tw/home.jsp?id=30576&parentpath=0,30484,30493&mcustomize=onemessages_view.jsp&dataserno=201703170001&aplistdn=ou=data,ou=young,ou=chsocial,ou=ap_root,o=tycg,c=tw&toolsflag=Y

 

若您戶籍所在地非桃園市,但是診斷證明書是在桃園市開立,建議您去電戶籍所在地社會局或通報轉介中心(兒童發展通報中心)詢問,以下也提供各縣市相關單位聯絡資訊給您參考:https://www.fcdd.org.tw/treatment/3/5

小孩已去復健科看完,醫生說小孩語言跟表達發展遲緩,需要上職能跟語言的課程,有先安排職能課程,近期要去上課,那還去需要做聯合評估嗎?

專業回覆2021-01-19

建議您至兒童心智科做聯合評估喔!「兒童發展聯合評估」由不同的專業人員組成,包含醫師、語言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臨床心理師、社工師等,依據各自的專業,共同為孩子進行完整的發展評估。

基金會是否有針對早療家長做的訓練?類似親子療育示範的團體等等?

專業回覆2020-11-18

目前基金會辦理,訓練家長了解兒童認知療育及如何在家與孩子玩出認知發展力的課程,該課程已結束報名,未來若本會有辦理類似課程再公告於官網及FB粉絲專頁,歡迎您關注,謝謝。

另外,本會將新設一個服務,也是教導家長如何從與孩子互動、玩樂中協助兒童發展,詳細課程及活動也一併公告官網及FB粉絲專頁,以下提供本會粉絲專頁連結給您參考。

遲緩兒基金會粉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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